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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的翔譽栗子罐頭不合格 天津市佳譽佳食品廠被罰款50000元
2021/8/25 18:37:14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8月24日,天津薊州區市場監管局網站發布關于天津市佳譽佳食品廠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8月24日,天津薊州區市場監管局網站發布關于天津市佳譽佳食品廠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根據天津市食品安全檢測技術研究院出具的檢驗報告(抽樣單編號GC21120000111130376),涉及薊州區1家食品生產企業,涉及薊州區1家食品生產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被抽檢基本情況:
經檢驗,天津市佳譽佳食品廠生產經營的翔譽栗子罐頭(280克/瓶),生產日期為2021年1月2日,規格型號為280克/瓶。經抽樣檢驗,所檢項目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18日向天津市佳譽佳食品廠送達了檢驗報告及檢驗結果通知書,并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未發現檢驗報告涉及的不合格批次產品。天津市佳譽佳食品廠已于2021年6月18日發布召回通知,召回已售出的上述批次不合格栗子罐頭。6月21日天津市經銷商退回不合格批次的栗子罐頭1箱(15瓶)。當事人給經銷商退換貨處理,退回的不合格栗子罐頭在執法人員監督下封存。
天津市佳譽佳食品廠生產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1、沒收違法所得160元;2、沒收不合格栗子罐頭1箱(15瓶);3、罰款50000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津市監薊罰﹝2021﹞437號。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經該企業對不合格食品發生的原因進行排查,嚴格規范食品添加劑的使用。企業已對不合格食品進行召回。下一步企業將根據實際情況加強對食品添加劑的使用管理,避免出現類似情況。
二、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無
(公章)
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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