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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關肉夾饃”商標維權引爭議
2021/11/28 10:10:15 來源:揚子晚報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近日,陜西知名小吃“潼關肉夾饃”引發的一場商標糾紛受到關注。全國各地百余家小吃店,因店鋪招牌帶有“潼關”兩字,面臨被潼關肉夾饃協會起訴,要求數萬元的賠償。這一遍及全國的訴訟近日,陜西知名小吃“潼關肉夾饃”引發的一場商標糾紛受到關注。全國各地百余家小吃店,因店鋪招牌帶有“潼關”兩字,面臨被潼關肉夾饃協會起訴,要求數萬元的賠償。這一遍及全國的訴訟,有些被法院駁回,有些已達成協議或者和解,有的被判需要承擔侵權后果。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發現,江蘇也有小吃店正在遭遇訴訟。11月26日凌晨,國家知識產權局回應:“潼關肉夾饃”注冊人無權向潼關特定區域外的商戶許可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并收取加盟費。同時,也無權禁止潼關特定區域內的商家正當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中的地名。11月26日下午,潼關肉夾饃協會就潼關肉夾饃商標進行維權一事發表致歉信。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任國勇 見習記者 孫慶云
商戶
一年到頭賺的錢不夠交加盟費
11月25日,來自南通如皋市的韓先生向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反映,今年10月21日,他所開設四年的小吃店也被潼關肉夾饃協會以“侵害商標權”的名義告上南通通州灣江海聯動開發示范區人民法院。
“我家店名中都沒帶‘潼關’兩字。”韓先生說,他是在10月1日收到的法院傳票,“在這之前,根本沒有人過來打招呼,一審開庭時,我只見到了他們的代理律師。”根據潼關肉夾饃協會提交的證據,韓先生小吃店的菜單、包裝袋等位置因帶有“潼關”兩字,而又對外出售肉夾饃,涉嫌侵權。
“一開始他們要求賠償10萬元,后來經過協商,價格調低到5萬塊。”韓先生說,目前該案還在繼續審理中,“我不明白,潼關肉夾饃只是我們國家一道比較有名的傳統小吃,我學門手藝做小本生意怎么就構成侵權行為?”
在和對方律師的溝通中,韓先生被告知如果還想繼續使用“潼關”商標,需要繳納99800的加盟費,或者加入潼關肉夾饃協會,一年上交2400元會費。對于這一點,韓先生無法接受,“我們店別說凈利潤,一年到頭賺的錢可能都不夠加盟費。”
韓先生表示,面對潼關肉夾饃協會的起訴,他愿意換掉店里所有與“潼關”兩字有關的物品,只是不能接受高昂的侵權費。而在山東威海,開了一家名叫“老潼關小吃店”的馬小姐在接到起訴后,也選擇更換掉店名里的“潼關”兩字,“生意差了很多,連老顧客都以為店鋪換人了。”
“他們取證就是買了我們店一個肉夾饃,拍下包裝袋、菜單作為證據。”韓先生說,事情發生后一個月,他發現在其它地區還有不少商戶遇到同樣的情況。僅在河南洛陽,就有幾十家小吃店商戶投訴,被潼關肉夾饃協會起訴侵害商標權,“好友把我拉進一個商戶維權群,有700多人。”
國家知識產權局回應
無權收加盟費
天眼查信息顯示,潼關肉夾饃協會自2016年6月6日登記注冊,組織類型為社會團體。2019年10月31日,該協會登記了一項名叫“潼關肉夾饃+圖形”的美術作品著作權,2018年起,不斷申請注冊“老潼關”“潼關肉夾饃”等不同格式的商標信息。
記者查詢發現,從2021年7月29日開始,潼關肉夾饃協會作為原告將內蒙古、山東、河南等地的小吃店商戶告上法庭,案由均是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結果有的敗訴有的勝訴。
11月26日凌晨,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此事作出回應:“潼關肉夾饃”是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地理標志,其注冊人無權向潼關特定區域外的商戶許可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并收取加盟費。同時,也無權禁止潼關特定區域內的商家正當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中的地名。
南京的一家潼關肉夾饃店鋪老板楊先生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他們店沒有收過此類投訴,不過這些天一直在關注這件事情的最新進展,“看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的回應,才算放心下來。”
11月26日凌晨,國家知識產權官方微博回應此事:“潼關肉夾饃”是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地理標志,其注冊依據是《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經查,原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于2015年12月14日核準注冊第14369120號“潼關肉夾饃”圖形加文字商標,核定使用在第30類“肉夾饃”商品上。原商標注冊人為老潼關小吃協會,2021年1月27日公告核準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為潼關肉夾饃協會。
從法律上,“潼關肉夾饃”是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地理標志,其注冊人無權向潼關特定區域外的商戶許可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并收取加盟費。同時,也無權禁止潼關特定區域內的商家正當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中的地名。
目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已責成地方相關部門深入了解事件進展,加強對各方保護和使用商標的行政指導,積極做好相關工作,依法依規處理有關商標糾紛,既要依法保護知識產權,又要防止知識產權濫用,處理好商標權利人、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之間的利益關系。
律師說法
濫用訴權會適得其反
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藍天彬律師說,根據《商標法》規定,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潼關是一個縣城,“潼關肉夾饃”屬于集體商標,也就是說“潼關肉夾饃”商標是合法有效的。肉夾饃經營者如果在潼關肉夾饃商標注冊成功之前就已經使用,并且也能夠舉證,那么可以繼續在原有范圍使用。肉夾饃經營者如果來自潼關,只是標注來源地,也與潼關肉夾饃商標有所區分,也應該允許使用。
藍天彬律師認為,潼關肉夾饃是民眾創造的美食,是集體的智慧成果,在全國各地開枝散葉,大規模提起上百起侵權訴訟,有濫訴的嫌疑,是很不妥當的,甚至會適得其反,影響潼關肉夾饃的發展。潼關肉夾饃協會和當地政府部門都要加以反思,做到潼關肉夾饃規范發展與肉夾饃經營者切身利益以及民眾情感認知的統一。
最新進展:
潼關肉夾饃協會致歉
揚子晚報記者發現,11月26日下午,潼關肉夾饃協會就潼關肉夾饃商標進行維權一事發表致歉信,向全國潼關肉夾饃經營者道歉。
記者看到,潼關肉夾饃協會在致歉信中表示:“給廣大肉夾饃經營者帶來了嚴重的困擾和麻煩。經過全國眾多媒體朋友和專家學者的批評、指正和幫助,我們認識到了自身存在的錯誤,就是把協會‘不忘初心、全心全意為潼關肉夾饃經營者服務’的宗旨丟掉了,我們深感自責,在此,誠懇向大家深深致歉!”
在致歉信中,該協會稱,“一、立即停止對全國潼關肉夾饃經營者的維權行為。二、對前期維權的相關事宜,我們將會積極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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