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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公司居間人管理辦法發布實施
2021/9/13 16:05:16 來源:期貨日報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全面監管覆蓋下期貨居間邁入規范化發展新征程9月10日,中國期貨業協會發布《期貨公司居間人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辦法》),自2021年9月10日起施行,過渡期為自施行全面監管覆蓋下期貨居間邁入規范化發展新征程
9月10日,中國期貨業協會發布《期貨公司居間人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辦法》),自2021年9月10日起施行,過渡期為自施行之日起至2022年9月9日。
《辦法》共7章39條,針對期貨居間業務長期以來存在的痛點、難點問題,從期貨居間人資質條件、業務邊界、合同簽署、居間報酬等多個方面對居間人管理實行全面的監管覆蓋。
在業內人士看來,《辦法》回應了行業對解決居間人問題日益高漲的呼聲,制定了全國統一的期貨居間自律管理規則,有助于壓實期貨公司管理責任,逐步規范期貨公司居間人管理,杜絕不誠信、不合規行為,充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同時也將改善期貨公司競爭環境、提高期貨市場透明度,助力行業長遠健康發展。
從事前事中事后規范居間人管理
總的來看,《辦法》從事前、事中、事后三個階段厘清理順期貨居間人權責邊界、壓實期貨公司管理責任、強化零容忍震懾,旨在通過規范期貨公司、居間人、投資者三者之間的關系,厘清居間合作邊界,為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提供制度保障,確保投資者保護工作有抓手,利益沖突防范能落地。
事前,厘清理順權責邊界,建章立制規范市場秩序。期貨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居間人管理制度機制,與符合規定的居間人開展居間合作,并要求其履行信義義務,向投資者做好風險揭示和信息披露,不斷提高其專業化水平和合規意識。
事中,壓實期貨公司管理責任,提升內控治理水平。期貨公司應當履行信息明示義務,做好客戶回訪工作,重視異常交易和操作監測,妥善處理投訴糾紛,按要求進行居間人信息登記報告。協會通過風險監測、自律檢查等方式,持續加強事中監控力度,定期分析梳理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強化科技監管數據的成果運用。
事后,強化零容忍震懾,凈化市場生態。協會以信用管理為抓手,建立居間人提示名單和失信名單制度,要求期貨公司不得與列入失信名單的居間人合作;對期貨公司相關違規行為采取相應的紀律處分措施,與行政監管層面的期貨公司分類評價制度有機結合;對投訴舉報等各類渠道發現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從嚴處理。
中期協表示,《辦法》實施后,協會將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統一自律規則為基準,逐步建立起居間人自我約束、期貨公司承擔主體管理責任、地方協會參與糾紛調解、協會自律管理、行政監管堅守底線的“自下而上”的管理體系。
新湖期貨副總經理李強接受期貨日報記者采訪表示,此次統一加強對居間人管理,是切實保護投資者利益,規范期貨經紀業務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此前因行業缺乏共性要求,規范居間業務管理難以在行業內達成共識,隨著《辦法》的實施,期貨公司規范居間業務管理將獲得有力支持。
“《辦法》要求居間人必須取得期貨從業資格并持續培訓方能開展居間業務,以及對居間人具體行為進行一系列規范,意味著居間人群體被正式納入期貨從業人員隊伍并接受從業監管,將有助于約束其業務行為規范,讓居間人隊伍更加規范、專業,職責權利更為清晰,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居間亂象。”中大期貨副總經理景川說。
浙商期貨北京分公司副總經理屈曉寧表示,《辦法》實施后,現有的大部分機構居間人將被取消,未來除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外,期貨公司將不能與其他機構開展居間合作,機構居間人將繼續得到規范化發展。后續,專業的期貨經紀介紹機構也有望迎來具體的規范。
中小期貨公司經紀業務轉型壓力大
近年來,因部分居間人誠信、道德風險引發的跨區套利、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等問題時有發生,更有個別期貨公司、從業人員和居間人因開展居間活動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相關數據顯示,在中期協自2017年至今處理的各類投訴中,涉及居間人的投訴占比由5%上升至45%,呈現逐年增長趨勢,此類投訴90%以上因居間人誘導開戶、喊單指導交易等超越中介人身份的行為引發。上述行為不但極大損害了投資者合法權益,也影響了期貨行業的社會形象和外界評價。
李強告訴記者,目前居間業務的弊端主要集中在期貨公司在執行居間人管理時,客觀存在管理半徑過長的情況,導致居間人在展業過程中存在違規指導交易、代客理財、誘導客戶頻繁交易、提供集中交易場地等各類風險隱患。
進一步講,期貨公司在依賴居間人拓展業務的同時,其自身利潤也會受到較大侵蝕。英大期貨副總經理張瑞金對記者表示,由于行業內個別期貨公司缺乏對居間人的規范管理,片面追求居間人業務規模,造成居間人高返還的現狀,使得期貨公司利潤被進一步壓縮,不利于期貨行業良性發展。
“近些年來,居間人向期貨公司索要返傭比例越來越高,期貨公司為居間做嫁衣,剩余留存很少。同客戶手續費競爭相似,個別期貨公司為做大規模,無底線提高返傭比例,期貨公司‘內卷’使得不良居間更加不受制約。”華融融達期貨經紀業務管理總部總經理秦園春說。
而此前行業內對居間人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普遍較輕,最重的處罰也僅僅是終止合作。在張瑞金看來,違規成本低也導致期貨公司在通過居間人展業的過程中一味追求業績,而忽視合規展業的要求。
記者注意到,近兩個月來,有兩家期貨公司因居間人管理不到位收到了罰單。今年7月份,華金期貨珠海營業部由于對居間人的展業行為管理不到位,對居間人協助客戶互聯網開戶過程未進行有效管控,存在內部控制缺陷,被廣東證監局責令改正。其營業部員工于博天因在職期間對歸屬于其名下的個別居間人管理不到位,在居間人協助客戶互聯網開戶管理方面未履職盡責也被出具警示函。9月初,津投期貨江西分公司由于存在居間管理不到位,與相關居間人簽訂的《期貨居間合同》要件缺失,且存在居間人未簽訂居間合同即展業情形,被江西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今后,隨著對居間人展業規范的加強,整個行業居間業務一定是向著更規范、服務質量更高的方向推進,違規的成本也會加大。”李強如是說。
談及《辦法》對今后期貨公司居間業務的影響,李強表示,對居間業務占比較大的期貨公司來說,會降低其居間業務管理成本、減少居間業務投訴,短期內也可能導致其出現經紀業務收入減少的情況;對居間業務占比較小的公司來說,影響不是很大。
據期貨日報記者了解,近幾年行業頭部公司加大業務轉型,逐步減少甚至取消了居間業務,全力推進自主開發,而中小型期貨公司對居間業務的依賴性仍較強,業務急需轉型。
在張瑞金看來,雖然短期內中小期貨公司面臨較大的業務轉型壓力,但從長期看,可以大幅提高其自主營銷和服務客戶的能力,從而促進整個行業良性健康發展。
期貨公司:將按《辦法》要求全面落實整改
記者了解到,針對期貨居間人問題,監管層自去年開始就頻頻釋放從嚴監管的信號,并于去年12月就《辦法》征求意見,隨后各地證監局陸續下發針對居間業務管理的各類通知和要求。目前,期貨居間的業態正在發生微妙的變化。
“去年年底以來,根據公司所處地域的不同監管要求,國內不少期貨公司已提高了居間人從業要求、居間合同簽訂門檻。”李強表示,與此同時,在監管傳遞從嚴管理的信號后,行業內因居間人違規展業而產生的投訴也逐漸減少。
張瑞金也表示,自去年《辦法》征求意見以來,多數期貨公司對居間人管理進行規范,提高居間人的門檻,增加考核條款,加強事中事后管理,逐步淘汰低效能居間人。
“與往年相比,能真切感受到的變化是今年直接找到我們的期貨居間人相對多了,這可能表明行業內一些期貨公司已提前采取了清理居間人的動作。出于合作門檻、公司合規要求等方面的考慮,我們并沒有接受。”秦園春如是說。
總的來看,張瑞金認為,當前期貨居間人管理正在加強,但還未有實質性改觀。由于我國期貨行業競爭比較激烈,導致少數期貨公司仍采用高返還的方式來開展居間業務,現階段行業居間收益的下調還不太明顯。
多家期貨公司表示,下一步將逐步落實《辦法》提出的過渡期內的四方面銜接工作,不斷規范對期貨居間人的管理,提高自身專業化水平,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
李強表示,新湖期貨接下來將對居間人準入門檻作進一步規范,決不允許不符合《辦法》要求的居間人與公司簽訂居間合同;對于存量居間人,也將在過渡期內按規范要求進行整改;同時,將進一步完善居間合同簽訂、居間關系確認、居間客戶交易排查、居間業務風險提示等方面的管理,對發現存在違規展業的居間人,將按居間合同約定進行解除。此外,對于居間人的違規行為,公司將通過協會系統進行報備,共同構建規范誠信的展業環境。
“華融融達期貨將重新修訂公司的居間人管理辦法,制定新的業務流程,將《辦法》的最新要求落實到各環節中。一是不斷升級完善居間人培訓渠道及內容,公示居間人信息。二是對現有居間人進行篩查,對不符合新規的居間人進行整改處理。三是升級管理系統,滿足《辦法》中提到的對居間人及名下客戶IP/MAC地址進行監控的要求、對不得合作的個人居間通過系統升級進行系統內篩查等要求。”秦園春說。
張瑞金表示,英大期貨將嚴格執行《辦法》,落實相關要求,加強居間人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居間人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具體來說,機構居間方面,在當前的機構居間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予續簽,在過渡期內完成機構居間人的清退工作。個人居間方面,公司將根據監管要求開展居間業務,提高居間人的準入門檻,加強居間人考核,精簡居間人數量,落實居間人管理措施,防范居間人違規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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