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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零追責” 國資委列清單加碼央企國有資產監督
2021/3/20 11:36:17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近日,記者從國務院國資委獲悉,為強化國有資產監督,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國資委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做好2021年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近日,記者從國務院國資委獲悉,為強化國有資產監督,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國資委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做好2021年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份文件要求各中央企業要在上半年組織開展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自查。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杜絕久查不追等“零追責”現象。據透露,國資委將在2021年年底前研究制定中央企業經營投資盡職合規免責事項清單。
近年來,中央企業扎實推進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初步形成了職責明確、流程清晰、規范有序的責任追究工作機制,“到2020年年底,建立覆蓋各級中央企業的責任追究工作體系”的改革目標總體實現,為強化國有資產監督,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但中央企業責任追究工作體系還不完善,效能發揮還不充分,以追責防風險、促發展的作用有待強化,“不愿追責、不敢追責、不會追責”和“零報告、零查處、零追責”的現象仍然存在。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業要在上半年組織開展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自查,與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等改革文件相關任務再對標,從責任主體、專門制度、工作機制等方面進行對照檢查。尤其是重大資產損失風險“零報告”、違規問題線索“零查處”的企業,要倒查機制設計和執行環節,有針對性地查缺補漏,切實健全用好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對新設立或投資并購的子企業,要同步明確責任追究職責主體,建立工作制度機制,確保責任追究工作體系“無死角”“全覆蓋”。
《通知》強調,對黨中央、國務院關注和國資委移交的違規問題線索要加大查辦力度,認真查處中央企業有關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違規問題線索,聚焦集團管控、工程建設、資金管理、金融衍生品、境外經營投資等重點領域以及企業會計信息管理存在的問題風險,注重在虧損項目、法律訴訟、大額資產減值中發現違規問題線索。
此外,《通知》圍繞各中央企業主動開展共性問題專項核查、研究制定盡職合規免責事項清單、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探索建立管理提升建議書機制、開發建設監督追責信息系統以及切實加強監督追責隊伍建設等作出了一系列具體的工作安排。
“事實上,當前針對央企的監督機制并不缺乏,監督機構也很多,問題的關鍵不是缺制度,而是在部分企業表現為監督機制與監督隊伍作用發揮不足。”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部研究員劉興國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建議,在進一步完善監督機制、規范監督制度建設的同時,更應該著手監督機制有效運行的保障體系建設,包括暢通問題反映渠道,加強問題線索追蹤,在整合當前多渠道分散監督力量基礎上強化監督能力建設與監督力量獨立性建設,以及做好問題線索提供者合法權益保護。(記者 王璐)
轉自:經濟參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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