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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咸陽我和西安秦嶺化工廠的恩怨!
2020/1/10 18:49:58 來源:紅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我是西安市恒昕物資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張樹海。應咸陽市招商局的邀請,被招商至楊凌投資創業。判決生效后,我們依法楊凌區法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土地過戶到了我們公司名下,地上的附作物爛尾樓交付我們,我們進行改建,化工設備一直未交付。我是西安市恒昕物資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張樹海。應咸陽市招商局的邀請,被招商至楊凌投資創業。我和西安秦嶺化工廠達成合作,由于對方違約造成損失,引起的合同糾紛,我起訴至咸陽市楊凌區法院,卻被法院的有些人程序違法,濫用職權插手經濟糾紛,導致我的公司損失慘重。故我現在實名舉報!
事情的起因是2014年12月我購買西安秦嶺化工廠的土地,地上附作物、化工設備,雙方簽定《購買合同》。按照約定,我們支付了500萬元給西安秦嶺化工廠,依約秦嶺化工廠應配合我們辦理土地及地上房屋轉讓手續和政府批文。我支付款項后,西安秦嶺化工廠拒不執行合要求辦轉讓過戶手續,無奈下,我們起訴到咸陽市楊凌區人民法院,要求依合同行事。訴訟經過三審歷時三年,楊凌區法院和咸陽市中級法院全都支持了我們的訴訟請求。楊凌區法院(2015)楊民初字第00698號、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2016)陜04民終55號。依法判決,西安市秦嶺化工廠交付土地、地下附作物、化工設備,并辦理土地及房屋轉讓手續,辦理全部轉讓手續后,我方十日后支付剩余購買合同約定的尾款。
判決生效后,我們依法楊凌區法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土地過戶到了我們公司名下,地上的附作物爛尾樓交付我們,我們進行改建,化工設備一直未交付。
2016年11月,楊凌區法院執行局要求我們先撤回強制執行,為了上級要求的年底必須完成執行任務,否則上級考核工作不通過會出問題。希望我們過年后再申請強制執行。其實我們相信了法院結果上了大當,成了常年上訪戶!2017年8月23日我們申請恢復強制執行,楊凌區法院執行局卻知我們的申請不符合執行立案條件,拒絕立案!請問楊凌區法院執行局每一次和這一次申請執行是一樣的執行清單,第一次立案成功,現在突然拒絕立案為什么?!同樣的執行清單前后不一樣的立案結果,為什么!!!
原因竟然是半路殺出了個程咬金!由于對執行不立案不服,我們上訴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還未等到中院的判決結果。楊凌區法院直接裁愉,要求我們將合同余款支付于陜西安大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理由是西安秦嶺化工廠欠安大公司的工程款,安大公司有優先受償權。
首先是西安秦嶺化工欠安大公司工程款,西安秦嶺還款安大公司是對的。我們和安大沒有關系不是債權人和債權的關系。由我們支付安大公司無法可依!
楊凌區法院濫用職權,枉法裁判!先是一份清單兩個立案結果。現在更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2017年4月18日和2017年6月5日出具兩份完全不一樣的《執行通知書》。第一份《執行通知書》要求我們履行義務為499萬余元,第二份《執行通知書》卻是676萬余元。400萬的債權本金一個半月45天和利息變成180萬元?!日息百分之一?!高出國家日息萬分之一1.75的200倍,依據是什么?
楊凌區法院典型的權大于法,我們被咸陽市招商局招商過來創業,卻遭遇如此不公正判決,法律的尊嚴何在!楊凌區法院明目張膽的地方保護,法院成了當地黑心商人的保護傘!
中央要求依法治國。首先公、檢、司、法執法部門要公正執法,國家才長治久安。否則,地方楊凌區法院就是對抗中央,枉法裁決,讓百姓對政府失去信任公信力不再,執政受到威脅。百姓無處申冤,就會影響 社會穩定!請中紀委嚴查、請中央媒體關注,調查核實,并公諸與眾!
2020年1月1日
張樹海
139 0928 8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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