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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具有社交屬性的移動端電商
2015/12/9 8:35:36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微商是一種新型的電子商務模式,借助于微信、QQ、微博等移動社交平臺,以社會化傳播的方式開展商品和服務交易。簡言之,微商是具有社交屬性的移動端電商。微商與傳統電微商宣告電商3.0時代到來
1.1微商:具有社交屬性的移動端電商
微商是一種新型的電子商務模式,借助于微信、QQ、微博等移動社交平臺,以社會化傳播的方式開展商品和服務交易。簡言之,微商是具有社交屬性的移動端電商。
微商與傳統電商存在諸多區別:微商主要采取”熟人經濟“的社會化營銷方式,其渠道主要為微信、QQ等社交網絡,因此熟人推薦和產品口碑成為了影響消費者購買的主要因素;此外,微商消費者使用場景高度碎片化,消費決策時間較短,更加青睞高頻購買的低價產品,美妝、生活和食品成為了微商行業的主銷產品。
圖表:微商與傳統電商的區別
微商包含四大屬性:社交屬性、移動屬性、管道屬性和自媒體屬性。其中,社交屬性和移動屬性是微商最為重要的兩個特點。
社交屬性包含高傳播性、互動性和聚類性。區別于傳統電商,微商的交易處于“熟人”連接而成的“熱環境”之中,主要依托于微信等移動社交平臺的分享傳播,具有更強的社交屬性,帶來了更強的用戶粘性。移動屬性使用戶購物時間碎片化。中國用戶手機購物使用地點多為公共交通和路上,呈現碎片化特征。移動端購物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了時間和空間對于電子商務的束縛,對于微商用戶購買率的提升具有重大意義。
管道屬性立足于一對一的營銷模式之中。微商行業一對一的營銷模式和微信公眾號的運營使宣傳集中投向潛在客戶群體,在定向溝通中更加貼近用戶需求。管道屬性有利于精準定位目標客戶,顯著改善營銷效果。
自媒體屬性增加了品牌傳播的宣傳節點。主動分享轉發的用戶和微信公眾平臺分別成為微商品牌宣傳網絡中的個人節點和平臺節點。個人和平臺兩類宣傳節點的加入凸顯了微商行業的自媒體屬性,實現了宣傳網絡的精準擴張。
圖表:微商的四大屬性
圖表:2014年中國用戶手機購物使用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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