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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養老服務條例》于明年1月起施行
2021/12/20 17:09:55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12月17日,從江西省政府新聞辦、省民政廳聯合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江西省養老服務條例》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十章八十四條,對養老服務工作和體系12月17日,從江西省政府新聞辦、省民政廳聯合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江西省養老服務條例》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十章八十四條,對養老服務工作和體系進行了規范和完善,明確養老服務事業是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突出政府“兜底線、保基本”職責定位,制定并公布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明確基本養老服務的項目、具體內容和保障對象等,對養老機構登記、運營管理、服務內容、安全管理、應急處置、價格收費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規范性要求。
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和建設是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養老點位”問題。《條例》在明確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標準設置養老服務設施的基礎上,規定對老年人口占比超過20%的地區,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在居民步行5分鐘可以滿足其基本生活需求為原則劃分的居住區范圍內,新建和已建成居住區分別按照每百戶不少于20平方米和15平方米的標準配置養老服務設施。
同時,《條例》將居家和社區養老、機構養老、醫養康養結合作為重中之重,明確在社區建設嵌入式養老機構、日間照料中心等,因地制宜發展農村互助養老服務。支持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發展多種新興業態。
針對養老服務發展用地難、用錢難、用人難等問題,《條例》規定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應當按照規定落實用地標準,保障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要求居住區配套養老服務設施應當與住宅建設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建立健全養老服務工作議事協調機制,成立市縣鄉三級養老服務中心。
針對養老服務人員隊伍一直以來存在的“招聘難”“留人難”問題,《條例》對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培養培訓、入職獎補、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勞動保護、薪酬待遇、職稱評定等進行了規范,并對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提出明確要求。
在扶持保障方面,《條例》明確了資金保障、政府購買服務、費用減免、建設運營補貼等系列扶持措施,統籌整合多種發展要素,激發市場主體參與動力。
在完善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方面,《條例》要求建立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構建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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