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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試點建設指南》突出“五大先導”
2023/11/26 13:09:38 來源:人民郵電報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11月20日,在2023中國5G+工業互聯網大會專題會議上,《“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試點建設指南》(以下簡稱《建設指南》)、《“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11月20日,在2023中國5G+工業互聯網大會專題會議上,《“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試點建設指南》(以下簡稱《建設指南》)、《“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試點工作規則(暫行)》(以下簡稱《工作規則(暫行)》)正式發布。
“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是發揮“5G+工業互聯網”新技術、新設施、新場景、新模式、新業態優勢,緊密服務地方產業智能化、綠色化、融合化發展,具有全國、區域示范效應的產業集群。建設“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加快工業互聯網規;l展的有力舉措,也是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趨勢、保持我國5G系統性領先優勢的有效途徑,更是發揮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合力、打造“5G+工業互聯網”升級版的有機載體。
為了指導各地規范有序地建設“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編制了《建設指南》和《工作規則(暫行)》。
《建設指南》明確了先導區試點“怎么建”,主要突出“五大先導”,即發展政策先導、基礎設施先導、行業應用先導、產業生態先導、公共服務先導,具體包含制定專項政策、完善升級新型基礎設施、開展5G工廠建設、加強成果轉化等16項重點建設內容。
《工作規則(暫行)》明確了先導區試點評定程序和管理要求,包含7章20條內容,須經過申報、評審、批復和跟蹤評價4個環節。值得注意的是,在申報主體方面,《工作規則(暫行)》要求,以城市(地級以上城市)為申報主體,地域相近、優勢互補的城市可以聯合申報創建;在職責分工方面,《工作規則(暫行)》明確,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通信管理局做好組織協調工作,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申報試點工作方案,工業和信息化部最終負責評審、批復和跟蹤評價相關環節;在建設周期方面,《工作規則(暫行)》提出,整個試點建設周期為三年,每年還要開展星級評價,試點期滿后還要開展試點復核等相關工作。
《“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試點評審指標(2023)》為《工作規則(暫行)》的附件,明確了先導區試點“怎么評”,主要從發展政策、基礎設施、行業應用、產業生態、公共服務等方面共明確了6個一級指標、25個二級指標、37個三級指標。值得注意的是,“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試點評審需同時滿足5個條件:一是在發展政策方面,地方要出臺不少于1項支持“5G+工業互聯網”發展的專項政策;二是在基礎設施方面,每萬人擁有的5G基站數要超過30個;三是在創新應用方面,具備10個以上“5G+工業互聯網”典型應用場景的工廠數量要不少于5個;四是在示范能力方面,要有不少于5項部級及以上的相關稱號。(記者 顏星 劉亞廷)
轉自:人民郵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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