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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國家體育旅游示范基地開始申報
2022/6/15 9:09:12 來源:中國旅游報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近日,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開展2022年國家體育旅游示范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為進一步促進體育與旅游深度融近日,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開展2022年國家體育旅游示范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為進一步促進體育與旅游深度融合發展,更好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國家體育總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修訂完善了《國家體育旅游示范基地認定工作方案》(以下簡稱《認定工作方案》),決定開展2022年國家體育旅游示范基地申報工作。申報截止日期為7月8日。
根據《認定工作方案》,體育旅游示范基地應為在一定的地域空間范圍內,為滿足旅游者運動體驗需求,開展冰雪運動、水上運動、航空運動、山地運動等戶外運動以及其他運動項目,體育旅游設施及公共配套設施完善、服務功能完備、體育產品和服務豐富多樣且全年持續供給,已安全運營3年以上,具有一定發展規模、輻射帶動作用強、經濟和社會效益突出的經營場所。申報國家體育旅游示范基地應具備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土地使用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各項審批手續齊備;管理或運營主體近3年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無不良誠信記錄等條件。國家體育旅游示范基地的認定將按照“推薦申報—專家評審—研究確定—社會公示—公告授牌”的程序進行。
《通知》提出,各省(區、市)體育、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應同時報送2021年認定的國家體育旅游示范基地發展情況報告。下一階段,國家體育總局、文化和旅游部將加強對國家體育旅游示范基地的監督管理,推動示范基地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等企業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責任,落實《國家體育總局關于建立健全體育賽事活動“熔斷”機制的通知》。同時,建立示范基地退出機制,不斷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推動示范基地安全、規范、高質量發展。(見習記者 趙騰澤)
轉自:中國旅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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