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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目錄調整在即 藥改或迎來大變革
2015/3/22 8:32:26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醫保目錄》又到了調整的關鍵時刻。按照此前的慣例,我國的《醫保目錄》約5年調整一次,上次調整為2009年。而在今年兩會上,不少人大代表反映,醫保目錄更新過慢,《醫保目錄》又到了調整的關鍵時刻。
按照此前的慣例,我國的《醫保目錄》約5年調整一次,上次調整為2009年。而在今年兩會上,不少人大代表反映,醫保目錄更新過慢,亞寶藥業董事長任武賢就認為,作為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對藥品報銷的主要參考依據,國家醫保目錄更新嚴重滯后。
其后果是,一方面,這讓創新藥品很難進入市場收回成本,阻礙了制藥行業創新;另一方面,我國醫保品種數量太少,比例明顯低于發達國家,我國患者自付比例占醫療費用總支出的35%,而百姓看病實際支付比例依然過高。
據《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目前,國家醫保目錄調整已進入節點,相關部門也正在研究新的醫保目錄的制定方式,同時也在考慮藥品的價格機制改革,一場變革即將開始。
更新緩慢
我國于1999年建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2000年制定了第一版醫保目錄。該醫保目錄執行4年后,于2004年進行了修訂。
2009年12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了2009年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這是我國醫保目錄出現以后的第二次修訂。從2009年修訂醫保目錄到現在,已經有5年多的時間沒有更新。
根據2009版國家醫保目錄,共有西藥和中成藥品種2151個。西藥部分共有藥品1164個,中成藥部分共有藥品987個。國家醫保目錄的藥品被分成甲、乙兩類,西藥部分有甲類藥品154個,乙類833個,中藥部分有甲類藥品349個,乙類791個。另有20個藥品為僅限工傷保險用藥,4個藥品為僅限生育保險用藥。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類藥品是指由國家統一制定的、臨床治療必需,使用廣泛,療效好,同類藥物中價格低的藥物,使用這類藥物所發生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范圍,按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規定支付費用。也就是說,甲類藥品發生的費用由國家醫保基金全額報銷。
此外,對于國家醫保目錄中的甲類藥品,各省醫保目錄無權調整。
而乙類藥品是指可供臨床治療選擇使用、療效好、同類藥品中比甲類藥品價格較高、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部分支付費用的藥物。使用這類藥品,先由參保人員自付一定比例,余額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范圍。
由于各省規定不一,乙類藥品各省患者支付費用不一,一般為10%~30%。另外政策還規定,各省可以少量調整國家醫保乙類目錄藥品名單,但調入調出藥品數量不應超出乙類藥品總數的15%。
“國家醫保目錄更新間隔長達5年,這使創新藥品難以進入醫院銷售,嚴重影響了創新藥品對患者的可及性。”任武賢表示。
由于缺乏對創新藥物的鼓勵機制,國家醫保目錄報銷的獨家創新產品個數僅占目錄中藥品總數的20%,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平均值為51%。業內人士認為,創新藥物的及時報銷可以幫助企業早日回收研發成本,鼓勵研發投入,對新藥研發意義重大。
任武賢舉例,至今沒有腫瘤靶向藥物被納入國家醫保目錄,導致我國腫瘤藥物的研產品數目與其他發達國家有顯著差異。目前我國腫瘤藥物在研產品數量僅有11個,美國有272個,英國有41個,韓國有40個。
對于現行醫保目錄的修改也已成為今年兩會上的焦點。多位代表委員表示,現行目錄已經施行五年時間,該版本已不能適應醫保覆蓋面增加、醫療消費需求增加的要求。
貝達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丁列明也對外表示,應規范醫保藥品目錄更新調整周期,完善醫保藥品目錄遴選的科學評價機制。由于調整間隔太長,新藥上市后只能等待下一次的目錄調整才可能有機會進入。
而滯后的目錄調整顯然已不適應當前新藥研發上市速度和民眾對更佳治療效果的追求。而在美國、法國,新藥從上市到進入報銷目錄只要六個月,德國、英國僅為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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